为了促进共同体各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,根据黔西南教工委(2019)9号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共同体各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活动时间
2019年10月18日、2019年11月14日、2019年12月20日
二、活动地点
晴隆县第二小学、安龙县招堤街道双龙小学、册亨县实验小学
三、参与活动学校
兴义市红星路小学、册亨县实验小学、安龙县招堤街道双龙小学、晴隆县第二小学、贵州省小学柯玉明名校长工作室乡村工作站则戎乡安章小学。
四、参加人员
学校行政及相关学科教师
五、活动内容
“同课异构”课堂教学研讨活动
六、具体活动安排
时 间 | 活动 内容 | 承办 学校 | 参与 | 示范课 教师 | 结对 工作 |
2019年10月18日 | 与晴隆学校开展数学、英语学科同课异构活动,现场开展评课议课活动。 | 晴隆县 第二小学 | 组团学校相关人员 |
待定(以共同体具体方案为准) | 兴义市红星路小学结对师傅到徒弟学校听课、指导 |
2019年11月14日 | 与安龙学校开展语文、数学学科同课异构活动,现场开展评课议课活动。 | 安龙县招堤街道 双龙小学 | 组团学校相关人员 | ||
2019年12月20日 | 与册亨学校开展语文、英语学科同课异构活动。 | 册亨县实验小学 | 组团学校相关人员 |
七、工作要求
为了共同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,各成员学校要履行职责,遵守以下相关工作要求。
1.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成立对接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相关工作的领导和调度,各成员学校第一责任人,要细化责任分工,明确责任,抓好落实,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2.签订协议,建立机制。共同体时限为3年,制定计划,建立沟通协调机制,每年12月底撰写工作开展成效总结。
3.各共同体学校负责人每年两次无故不参加相关活动的,自动退出此共同体,终止参与共同体所有活动。红星路小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解除其帮扶关系。
八、后勤及经费保障
1.活动承办校做好活动期间后勤保障工作。
2.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及差旅费由各校根据相关规定报销。
3.活动期间,所有参加活动人员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遵守相关纪律要求。
兴义市红星路小学 册亨县实验小学
安龙县招堤街道双龙小学 晴隆县第二小学
贵州省小学柯玉明名校长工作室乡村工作站则戎乡安章小学
2019年8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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