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《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核细则》推进措施及国家禁毒委“4.14”工作机制。为提高对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》、《易制毒化学品》知识和政策的了解,2018年07月30日,望谟县禁毒办组织县市监局、县安监、县卫计局、县教育局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》专项检查业务培训,结束后分为两个检查组,在我县范围内全方位无死角,死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,截止2018年07月31日至08月02日由县禁毒办、县市监局、卫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,检查小组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对我县10所医院、诊所、药店进行精麻药品专项检查。
在检查过程中,大部分医院、诊所、能严格执行精麻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、验收、储存、登记等制度都很完善,台账清楚但个别药店未能按照严格执行精麻药品、精神药品的采购、验收、储存、登记等制度的管理。对个别未完善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的药店,检查小组下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药店及时整改和完善,要求做到采购、验收、储存、登记、台账等制度的管理到位。
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,准确掌握我县精麻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、使用的单位,建立和执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,梳理分析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,细化落实各项监管措施,消除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或制毒渠道的隐患,建立健全精麻药品管理长效机制,不断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进一步提升我县精麻药品管理工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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