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九条规定:
“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,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表彰和奖励。”
《中国禁毒基金关于人民群众举报重大毒品犯罪奖励标准》:
举报重大制造毒品工厂的,视被捣毁工厂的规模大小奖励5万至10万人民币。
举报特大跨境跨国毒品案件的,视案件大小情况建立5万至10万元人民币。
举报抓获在逃重大毒贩,视情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。
举报破获其他特别有影响案件的,视案件情况决定奖励额度。
举报人可以书面、电子材料或通过电话、网络、当面等形式将有关信息告知公安部禁毒局。中国禁毒基金配合相关部门核实举报材料。
黔西南州缉毒举报电话0859-3236252 或110 信箱:金州禁毒云“校长信箱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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