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推进校园毒品预防示范校创建,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发挥学校禁毒宣传教育的主阵地,根据黔西南州禁毒委《关于印发〈2021年全州禁毒工作要点〉的通知》(州禁毒委通〔2021〕9号)文件要求,2021年望谟县第二中学、望谟县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创建州级禁毒示范校,为顺利完成创建验收,于2022年5月12日,黔西南州禁毒办谢玉林科长、州教育局臧国宽老师一行2人到我县分别对望谟县第二中学、望谟县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创建验收,县禁毒办任仕福主任、县教育局安全法规股负责人向杨同志陪同检查。
验收过程中,验收组一行通过实地观看禁毒示范园地建设、查阅资料、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,验收组对两所学校辛勤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,针对各校在创建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。验收组认为望谟县第二中学资料还欠缺,县中等职业学校室内禁毒园地设计布局上尚缺成果展示,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氛围不浓,师生作品成果资料少,资料未按内容要求规范装订等。验收组认为:“禁毒工作事关国计民生,学校要常态化抓好禁毒宣传工作,要围绕‘6.27’工程、‘146模式’、‘十二个融入’、‘四全模式”、‘五个一’等开禁毒宣传教育,同时要充分利用学校美术资源,发挥老师与学生自主创作禁毒书画、绘画、手抄报等,注重收集相关活动材料,将其汇编成册,集中展示作品成果。”要求学校一定按照州级评估验收文件目录对号入座,查缺补漏,完善收集,规范装档,各校结合实际,创建学校自己的特色,积极营造氛围、亮点。学校要充分发挥示范校的辐射引领作用,组织学生及学生家长参观毒品预防教育园地、宣传长廊,注重抖音、报道等宣传方式,着力构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位一体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,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禁毒意识和识毒拒毒防毒能力。
被验收学校表示,一定严格按照州督导检查组督导中相关要求去整改和完善,并积极开展相关禁毒宣传活动,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州级毒品预防示范校创建的评估验收,为我县创建无毒校园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望谟县教育局 2022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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